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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关于做好第十五届“芙蓉学子”的通知

来源:团市委 发布时间:2012-07-18 11:29:29 浏览次数: 【字体:

关于做好第十五届“芙蓉学子”大型公益活动2012年度新生助学行动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市)团委、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西洞庭管理区团工委:

  由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共青团湖南省委、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主办,湖南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芙蓉王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承办的第十五届“芙蓉学子”大型公益活动已正式启动,现将助学行动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 资助内容

    1、资助对象:2012年高考上线且已录取的应届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本科(注:二本以上,含二本)新生。

  2、资助名额:共50名,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含3名符合申报条件的本地卷烟零售从业人员子女资助指标,其资助对象的确定由湖南中烟驻地业务代表与团市委共同确定)。

  3、资助标准:5000元/人,一次性资助。

  4、申报条件:

  ①遵纪守法,勤奋诚实,品行优良;

  ②2012年高考本科(注:二本以上,含二本)上线且已录取;

  ③父母一方或双方亡故或丧失劳动能力,无其它收入来源的农村特困生优先;

  ④父母一方或双方为下岗职工且尚未再就业的城镇特困生优先;

  ⑤家庭遭受人力不可抗拒的意外灾难,经济困难的特困生优先;

  ⑥同等条件下孤儿或残疾人子女(含本人残疾)优先;

⑦申请资助的卷烟零售从业人员的子女、烟农子女须提供父母职业身份确认证明;

  ⑧没有获得其它奖学金、助学金资助的优先。

  二、资助程序

  1、申请由本人填写《第十五届“芙蓉学子”大型公益活动2012年度新生助学行动资助金申请表》(注:详见附件2,申请表可在“芙蓉学子”网站资料下载专区下载)一式两份,由所在高中学校或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签章证明后提交所在地县级团委、希望工程办公室。

  2、初审所在地县级团委、希望工程办公室根据资助条件对申请人进行初审,经考察属实后上报团市委。

  3、复核由团市委、市实施希望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市教育局、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驻地业务代表按分配名额对申请人进行复核。同时,在当地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后,通过湖南省希望工程资助项目管理系统上报学生信息,并将申请表、汇总表原件上报湖南青基会。

  4、确认复核结束后,由湖南青基会和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审定资助对象,其结果由湖南青基会通知各市(州)级希望工程实施机构。

  5、发放湖南青基会在核定资助对象后,以文件的形式通知各市(州)级希望工程实施机构并拨付资助金。各市(州)级希望工程实施机构在收到资助金后5个工作日内将资助金一一拨付至受助学生本人银行卡内,并向省青基会提供银行拨款凭证。

  三、有关要求

  1、请各区县(市)高度重视,遵循活动“公平、公正、透明、规范”的原则,认真做好第十五届“芙蓉学子”大型公益活动2012年度新生助学行动的组织、管理和实施工作。

  2、请各区县(市)切实做好宣传工作,资助名单必须通过当地报纸、网站等媒介进行公示,并在当地媒体发新闻报道一篇。

  3、请各区县(市)于8月5日前完成申请资助各项工作,并将《第十五届“芙蓉学子”大型公益活动2012年度新生助学行动资助金申请表》一式两份和《第十五届“芙蓉学子”大型公益活动2012年度新生助学行动资助情况汇总表》原件及图片资料上报至团市委学校部(市希望办)。联系电话:7786235(传真);E-mail:cdtswxxb@163.com;联系人:毛惠。

  附件:1、第十五届“芙蓉学子”大型公益活动2012年度新生助学行动资助名额分配表

      2、第十五届“芙蓉学子”大型公益活动2012年度新生助学行动资助金申请表

       3、第十五届“芙蓉学子”大型公益活动2012年度新生助学行动资助情况汇总表

      共青团常德市委员会

                                    2012年7月3日

附件下载:

常德市关于做好第十五届“芙蓉学子”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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