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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2年度“常德市优秀共青团员”和“常德市优秀共青团干部”的通知

来源:常德政府网站 发布时间:2013-03-22 09:53:39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区县(市)团委,常德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和西湖、西洞庭管理区团(工)委,市直各团工委,市直各企事业单位、大中专院校团委,中央、省驻常单位团组织:

  为激励广大团员青年、团干部认真学习,勤奋工作,积极投身“现代常德幸福家园”建设,团市委决定,在2013年五四期间集中表彰2012年度“常德市优秀共青团员”和“常德市优秀共青团干部”。现将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常德市优秀共青团员

  1.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自觉遵守团的章程,履行团员各项义务,是青年坚定信念的模范。

  2.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综合素质高,在创先争优和“双争”活动中表现突出,是青年学习成才的模范。

  3.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是青年立功建业的模范。

  4.热心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积极参与志愿服务等公益活动,是青年奉献社会的模范。

  5.遵纪守法,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自觉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在急难险重任务面前挺身而出,是青年弘扬正气的模范。

“常德市优秀共青团员”推报人选年龄不得超过28周岁(1985年5月后出生),团干部原则上不申报优秀团员。

  (二)常德市优秀共青团干部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

  2.热爱团的岗位,坚持围绕党政中心工作和青年需求扎实开展工作,认真执行团的上级机关作出的指示和决议,在本职岗位和社会生活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取得突出业绩。

  3.遵纪守法,品德高尚,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在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和“双争”活动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

  4.密切联系青年,坚持把竭诚服务团员青年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急难险重任务中模范带头,帮助团员青年解决实际困难,积极参与志愿服务等公益活动,在团员青年中具有广泛的影响力。

“常德市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重点面向基层,原则上要求任团内职务时间达一年以上,区县(市)团委领导班子成员原则上不参加评选。

  二、申报程序

  1.初选。各地各单位对拟推报人选进行全面了解、审核和考察,在听取所在单位党组织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分配名额(见附件1)确定申报名单,并指导推报人选按要求认真填写申报表(见附件2、附件3),撰写申报事迹材料(1000字左右,A4纸张排版)。

  2.公示。推报人选须在本单位进行公示,期限不少于3天。人选是本级团组织负责人的,还须在上一级单位进行公示。各推报单位要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详细记载举报内容。

  3.申报。经公示合格的人选,按时上报相关表格和申报材料。

  三、工作要求

各地各单位要紧密结合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广泛动员和组织本地区、本系统的团员、团干部积极参与评选活动。注重代表的广泛性,注重推荐生产一线的优秀团员、团干部,并兼顾社区、两新组织、乡镇直属团组织中的优秀团员和团干部。各区县(市)推报学校系统候选人不得超过本地区推报总名额的30%。近三年获评市级及以上五四表彰的此次不再申报。评选采用竞争机制,对各单位按照分配名额申报的人选全市按15%比例淘汰,做到优中选优。

  各地各单位请将推荐人选申报表、事迹材料,以及《2012年度“常德市优秀共青团员”和“常德市优秀共青团干部”各地申报情况登记表》(见附件4)均用A4纸打印装订成各一式2份(附电子版),于2013年4月5日前报送团市委组织部(联系人:王海兰,联系电话:0736-7786175,电子邮箱:cdtswzzb@163.com)。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名额。

    附:1.常德市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候选人名额分配表

        2.2012年度“常德市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

        3.2012年度“常德市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表

          4.2012年度“常德市优秀共青团员”和“优秀共青团干部”各地申报情况登记表

共青团常德市委

2013年3月12日

  共青团常德市委办公室                      2013年3月12日印发

(共印100份)


附件1

常德市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候选人

  名额分配表(含差额数)

单位

优秀共青团员

优秀共青团干部

名额数

其中学生

武陵区

2

1

2

鼎城区

3

1

2

桃源县

3

1

2

澧县

3

1

2

石门县

3

1

2

汉寿县

2

1

2

临澧县

3

1

2

安乡县

3

1

2

津市市

2

1

2

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

1

1

柳叶湖旅游度假区

1

1

西湖管理区

1

1

西洞庭管理区

1

1

各市直团工委

5

3

5

大中专院校

13

13

4

中央、省驻常单位

1

2

市直企事业单位

3

3

合计

50

25

36

注:本次评选采用竞争机制,全市差额比例为15%;各区县(市)推报学校系统候选人不得超过本地区推报总名额的30%,近三年获评市级及以上五四表彰的此次不再申报。

附件2

2012年度“常德市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入团时间

工作或学习单位及职务

本人联系电话

所获荣誉

情况

所在单位

团 组 织

意见

盖章

年月日

所在单位

党 组 织

意见

盖章

年月日

县级团委

意见

盖章

年月日

团 市 委

意见

盖章

年月日

  注:所获荣誉情况栏内填写何时、被何单位授予何奖项。

附件3

2012年度“常德市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表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文化程度

工作或学习单位及职务

本人联系电话

所获荣誉

情况

所在单位

团 组 织

意见

盖章

年月日

所在单位

党 组 织

意见

盖章

年月日

县级团委

意见

盖章

年月日

团 市 委

意见

盖章

年月日

  注:所获荣誉情况栏内填写何时,被何单位授予何奖项;申报人为县级团委负责人的,应在县级团委意见栏内签盖县级党委组织部门的意见。


附件4

2012年度“常德市优秀共青团员”和“优秀共青团干部”各地申报情况登记表

推报单位(盖章):

序号

姓名

性别

民族

政治

面貌

出生

年月

(年龄)

工作或学习

单位及职务

所获荣誉

备注

(优秀团员或优秀团干)

填报人:审批人:

  注:所获荣誉栏内要求填明何时、被何单位授予何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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