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上午,湖南石门县人民法院组织青年志愿者在该县汽车西站,以劝阻在公共场所吸烟、打赤膊、乱吐乱扔、高声喧哗、乱坐乱躺等不文明行为、维持交通秩序、宣传文明礼仪等为主要内容,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这是该院自去年以来,第二次组织青年干警参加文明劝导活动。
活动期间,青年志愿者们头戴志愿者帽,袖戴文明劝导袖章,向广大群众宣传文明县城创建工作,劝阻群众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光膀裸背、在公共场所乱躺乱坐、不遵守交通规则等不文明行为,在青年志愿者们自身良好精神面貌和义务奉献精神的引导下,绝大多数过往市民都能够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和交通规则,少数不太自觉的市民也在青年志愿者一句句合情合理的人性化劝说中,及时纠正了自己的不文明行为。
通过开展文明劝导活动,不仅充分展示了石门法院青年干警的良好精神风貌,也为增强群众的文明意识,养成文明出行,提高县城整体文明素质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在社会上积极营造了人人关心创建、人人参与创建的氛围,为创建和谐、文明社会贡献了一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