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4日是我国第十三个法制宣传日,是集中开展法律学习宣传的重要节点,是开展全民普法的重要载体和平台。为落实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2013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按照团中央、团省委、团市委的统一部署,团县委联合教育局积极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活动进行了普法宣传。
以青少年为主要对象,以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为主要内容,紧紧围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共筑伟大中国梦”和“加强普法依法治理,促进新型城镇化”两个主题,充分利用“12.4”全国法制宣传周活动,通过举办“法律大讲堂”、讲座、班会、展板等形式,在学校、社区等单位对宪法及其它的法律法规进行学习宣传。
活动增强了广大青少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和全社会未成年人保护意识,理解宪法立法的基本原则和精神,形成了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
为加强对“12.2”全国交通安全日的宣传,以此为契机,还对学校师生进行了交通法规的学习宣传,结合实例生动地宣传了遵守交通法规之于我们工作生活的必要性和重要性,通过学习宣传,进一步在师生中树立了牢固的遵纪守法的观念,推进依法治理进程、创建平安、构建和谐社会创造了有利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