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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美青春故事分享会-湖南屋脊的护“未”使者侯超

来源:团市委 发布时间:2017-05-12 11:33:11 浏览次数: 【字体:

这里的故事没有“高大全”,故事里的青年会让你觉得那么熟悉,也许就是你生活中、工作中的伙伴,或者就是你自己。

本期,小青团跟大家分享的是十六届“湖南青年五四奖章”获得者、石门县人民检察院公诉科副主任侯超的青春故事。

清幽的澧水河,秀丽的十九峰

孕育出了这一位正义的公诉战士

他点亮希望灯 ,撑起保护伞

高举正义之剑,谱写青春华章

他连续三年被县政府嘉奖, 2017年2月被石门县委政府记三等功,2017年3月,他出庭公诉的金蓉诈骗案被省检察院评为“优秀示范庭”。2016年5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选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先进个人”。


 

法律是冷酷的,而人情是温暖的

他本着“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坚持以教育挽救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既严格执法,又倾注一片爱心,教育、挽救那些误入歧途的未成年人真心悔过,重返正确的人生轨迹。在5年的公诉岗位上他共审查未检案件7件16人。

2015年末,一份未成年人涉嫌盗窃案件摆在了他的案头,由于犯罪嫌疑人是聋哑人,鉴于犯罪嫌疑人的特殊性,他特地在提审前请来了哑语老师一起对其进行教育,犯罪嫌疑人杨佳莉从小生活漂泊不定、缺乏教育、且无人管教,导致最终走上了犯罪的道路。他对犯罪嫌疑人杨某某循循善诱,与哑语老师一起对杨佳莉进行了深刻的教育,使其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


认真,就是他的座右铭

未检工作成立之初,一切都是一片空白,没有现成的经验,没有熟悉的办案机制,一切都要从头开始。在检察官们都感到茫茫然的时候,他没有丝毫推诿退却,本着做任何事都全心全意投入的态度,他用“认真”诠释了敬业,用“认真”守护了公正,用“认真”为未检工作点燃了一盏心灵的灯,唤醒了无数迷失的灵魂。

2015年03月31日,雷某某因琐事与王某某发生纠纷,遂纠集亲戚共计七人,同时雇请了社会闲杂人员曾某某、张某,将王某某打伤。他拿到案件后认真审查,细查证据,发现曾某某、张某没有参与殴打被害人王某某,于是建议对其作绝对不起诉处理。

决不放弃任何一个失足少年

“有‘爱’的小孩不会再变坏,我们决不能放弃一个拯救失足少年的机会!”这是侯超在办理未检案件时说的最多的一句话。

他为未检工作倾注了心血,用爱心挽救了一个又一个的失足少年。

2014年于某某寻衅滋事案,案发时未满十八周岁,系从犯,且系在校学生。经过走访,他调查到于某某平时表现良好,且系初犯,家庭也有能力承担管教责任,所在学校也愿意承担帮教责任。故对未成年人进行特殊保护,对其作出了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让他重返学校。

   侯超对“执法为民”有着朴素的理解,对“未检工作”有着深刻的感情。近几年来,针对未检案件,他着重以教育为主,做了大量的和解工作,化解了当事人的仇怨,为了多拯救一个失足少年,他一直在路上,不曾停歇。

小青团号召全市广大团员青年以落实全团“一学一做”教育实践为契机,以先进为榜样,坚定理想信念、练就过硬本领、提高道德素质、养成良好习惯,珍惜青春年华和时代机遇,扎实工作,不懈奋斗,在创新创业中施展青春才华、实现青春价值,在融入时代激流中放飞青春梦想、谱写青春乐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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