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团委、希望工程办公室:
由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共青团湖南省委、湖南中烟工业公司主办,湖南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芙蓉王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白沙文化传播公司承办的第十二届“芙蓉学子”大型公益活动已正式启动。现将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名额、标准和条件
1、资助对象:2009年高考上线且经录取的应届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本科新生;
2、资助名额:全市共计60名(名额分配见附表1);
3、资助标准:一次性3000元/人;
4、申报条件:
①遵纪守法,勤奋诚实,品行优良;
②2009年高考本科上线且经录取;
③父母一方或双方亡故或丧失劳动能力,无其他收入来源的农村特困生优先;
④父母一方或双方为下岗职工且尚未再就业的城镇特困生优先;
⑤家庭遭受人力不可抗拒的意外灾害,经济困难的特困生优先;
⑥同等条件下孤儿或残疾人子女(含本人残疾)优先;
⑦没有获得其他奖学金、助学金资助的优先。
注:申请资助的卷烟零售从业人员的子女、烟农子女须提供父母职业身份确认证明。
二、申请资助的程序
1、申请 由本人填写《第十二届“芙蓉学子”大型公益活动·助学行动大学新生资助金申请表》,由所在高中学校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签章证明后提交所在地县级团委、希望工程办公室。
2、初审 所在地县级团委、希望工程办公室根据资助条件对申请人进行实地考察。经考察属实的上报市希望办,由市希望办会同市教育局、湖南中烟工业公司驻地代表初步审定资助学生对象,同时在当地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分配名额进行汇总上报湖南青基会。
3、确认 湖南青基会汇总各市(州)报送的申请人情况后,根据资助要求,会同湖南中烟工业公司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审定。
4、发放 审定结束后,湖南青基会以文件的形式通知各市(州)并拨付资助金,各市(州)希望工程实施机构须在收到资助金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资助金签领发放工作。
三、有关要求
1、请各区县(市)高度重视,加强领导,遵循活动“公平、公正、透明、规范”的原则,认真做好第十二届“芙蓉学子”大型公益活动·助学行动的组织、管理、实施工作。
2、切实做好宣传工作,下发海报要求在城市和所属各区县(市)各个中学显要位置进行张贴,各中学粘贴海报数目不低于2张,保留时限不低于10天。
3、请各办于8月10前完成资助申请各项工作,并将相关申请资料报至团市委学校部(市希望办)。联系电话:7786235(传真);E-mail:cd191954@126.com;联系人:杨 明 何佩霓。
附件:1、第十二届“芙蓉学子”大型公益活动·助学行动资助名额分配表
2、第十二届“芙蓉学子”大型公益活动·助学行动资助金申请表
3、第十二届“芙蓉学子”大型公益活动·助学行动资助情况汇总表
4、第十二届“芙蓉学子”大型公益活动·助学行动资助金签领表
共青团常德市委
2009年6月29日
主题词:芙蓉学子△ 助学 通知
共青团常德市委办公室 2009年6月29日印发
(共印20份)
附件1:
第十二届“芙蓉学子”大型公益活动·助学行动
资助名额分配表
序号 |
区县(市) |
资助人数 |
备 注 |
1 |
武陵区(含德山) |
6名 |
资助名额中含5名本地卷烟零售户资助指标,其安排落实由市烟草公司牵头,各业务片区、烟草公司所在的当地团委参与。如有需要,可根据业务部门要求,经活动执委会批准作出适当调整。 |
2 |
鼎城区 |
6名 | |
3 |
桃源县 |
6名 | |
4 |
澧县 |
6名 | |
5 |
石门县 |
6名 | |
6 |
汉寿县 |
5名 | |
7 |
临澧县 |
5名 | |
8 |
安乡县 |
5名 | |
9 |
津市市 |
5名 | |
10 |
西湖管理区 |
1名 | |
11 |
西洞庭管理区 |
1名 | |
12 |
市烟草公司指定 |
5名 | |
13 |
市直 |
3名 | |
总计 |
60名 |
附件2:
第十二届“芙蓉学子”大型公益活动·助学行动资助金申请表
市(州) 县(市、区) 2009年 月 日
姓 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近 期 免 冠 照 片 | ||||||
民 族 |
籍贯 |
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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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就读学校 |
文/理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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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考证号 |
高考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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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院校 |
省(市、自治区) 市 院校 | ||||||||
院、系 |
专 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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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姓名 |
父亲姓名: 母亲姓名: | ||||||||
家庭通讯地址 |
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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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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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理由 |
(以申请书的形式附后) □卷烟零售从业人员子女 □烟农子女 | ||||||||
高中学校 推荐意见 |
签章: 年 月 日 |
乡镇、 街道 意见 |
签章: 年 月 日 | ||||||
县级 团委 意见 |
签章: 年 月 日 |
市级 团委 意见 |
签章: 年 月 日 | ||||||
湖南 青基会 意见 |
签章: 年 月 日 |
活动 执委会 意见 |
签章: 年 月 日 | ||||||
注:申请人在填写申请表同时须附本人身份证及大学录取通知书复印件;此表可复制。
附件3:
第十二届“芙蓉学子”大型公益活动·助学行动
资助情况汇总表
市 县(市、区) 2009年 月 日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高考分数 |
文/理科 |
毕业学校 |
录取高校、院系 |
通讯联系方式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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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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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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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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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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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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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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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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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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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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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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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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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注:此表由各区县(市)汇总填写并于2009年8月10日前报至市希望办,属卷烟零售从业人员子女及烟农子女的请在备注栏中注明。
附件4:
第十二届“芙蓉学子”大型公益活动·助学行动资助金签领表
市 县(市、区)(签章)
序号 |
学生姓名 |
资助金金额(元) |
学生签字 |
领款日期 |
1 |
3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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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3000.00 |
|||
3 |
3000.00 |
|||
4 |
3000.00 |
|||
5 |
3000.00 |
|||
6 |
3000.00 |
|||
7 |
3000.00 |
|||
8 |
3000.00 |
|||
9 |
3000.00 |
|||
10 |
3000.00 |
|||
11 |
3000.00 |
|||
12 |
3000.00 |
|||
13 |
3000.00 |
|||
14 |
3000.00 |
|||
15 |
3000.00 |
说明:此表可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