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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六届“湖南省杰出(优秀)青年卫士”评选活动的通知

来源:团市委 发布时间:2009-07-03 00:06:45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市州团委、综治办、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质监局、武警支队政治部,岳阳海关、衡阳海关、常德海关、株洲海关、韶山海关、长沙海关驻张家界机场办事处,省直属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表彰和宣传在政法机关、行政执法和经济监督管理部门中涌现出来的优秀青年典型,在加强社会治安、整顿和规范社会经济秩序中为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模范人物,团省委、省综治办、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工商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长沙海关、省武警总队决定,联合开展第六届“湖南省杰出(优秀)青年卫士”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由13个主办单位的负责同志组成第六届“湖南省杰出(优秀)青年卫士”评选活动组织委员会(附件1),负责本次评选活动的领导和评审工作。组委会办公室设团省委权益部,具体负责评选活动的日常工作。

  二、评选范围及标准

  (一)评选范围

  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69年12月31日后出生),在维护社会稳定、打击违法犯罪、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民主法制建设等重大事件中坚持原则、秉公执法、严格管理、无私无畏,为捍卫法律尊严,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做出突出成绩的政法、行政执法及财政等战线的优秀青年。曾获“湖南省杰出青年卫士”荣誉的,不再参加本届评选;曾获“湖南省优秀青年卫士”荣誉的,经推荐仍可以作为本届“湖南省杰出青年卫士”候选人参加评选。

  (二)评选标准

  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理想信念坚定,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投身和谐社会建设。

  2.秉公执法,勇于维护法律尊严与社会正义,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在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关键时刻有突出表现。

  3.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坚持原则,廉洁自律,作风正派,积极维护社会稳定,有良好的社会声誉。

  4.严格履行监督职能,努力维护财经纪律,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做出突出贡献。

  5.自觉履行法律和政策赋予的职能,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提供服务和保障,在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促进社会文明进步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6.爱岗敬业,模范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在本职岗位上有突出贡献。

  7.在抗击重大自然灾害、成功举办北京奥运会等重大事件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人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武警部队和其他有关系统参照以上标准,重点推荐本系统在参与地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见义勇为的先进人物。

  三、评选办法

  候选人的产生采取地方推荐、系统推荐、社会推荐相结合的办法。

  地方推荐:各地按照评选标准,经过认真选拔和考察,向组委会办公室推荐人选。

  系统推荐:评选活动组委会成员单位按照评选标准,经过认真选拔和考察,向组委会办公室推荐本系统人选。

  社会推荐:评选活动的消息向社会正式公布后,社会各界人士可以直接向组委会办公室推荐人选,组委会委托有关部门考察,符合条件者,列入候选人名单。

  组委会办公室对申报材料进行初评,产生“湖南省优秀青年卫士”和“湖南省杰出青年卫士”候选人,并将初评产生的“湖南省杰出青年卫士”候选人在有关新闻媒体上公示。经媒体公示后,再由评选活动组委会审核,确定“湖南省优秀青年卫士”和“湖南省杰出青年卫士”表彰名单。

  四、工作要求

  接此通知后,各有关单位应组织专门力量,积极做好候选人的推荐工作,把最优秀、最具代表性的青年向上级组织推荐。各地和各系统要在基层组织推荐的基础上,以严肃认真的工作态度,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坚持标准,严格把关,按照分配名额,于2009年8月31日前将推荐的候选人名单、推荐表和候选人事迹材料(3000字左右,附电子版)、候选人事迹材料简介(500字左右,附电子版)一式三份报送组委会办公室。

  组委会办公室通讯地址:长沙市湘雅路上麻园岭289号团省委权益部

  联 系 人:曾倩  黄云

电    话:0731—4470744  4810756

电子信箱:hntswqyb@sohu.com

邮    编:410008

  附件:1.第六届“湖南省杰出(优秀)青年卫士”评选

  活动组织委员会名单

  2.第六届“湖南省杰出(优秀)青年卫士”评选

  活动推荐名额分配表

  3.第六届“湖南省杰出(优秀)青年卫士”推荐表

  共青团湖南省委员会

湖南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委员会办公室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湖南省人民检察院

  湖 南 省 公 安 厅

湖 南 省 司 法 厅

  湖 南 省 财 政 厅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

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沙海关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

湖南省总队

2009年5月25日

  

  附件1:

第六届“湖南省杰出(优秀)青年卫士”

评选活动组织委员会名单

主任委员:

    张值恒    团省委书记

副主任委员:

    赖馨正    团省委副书记

陈  岭    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郭  萍    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

    徐哲劲    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

    杜亚玲    省公安厅副厅长兼政治部主任

    谭颂方    省司法厅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

    胡伟林    省财政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

    吴光辉    省国家税务局党组成员、总会计师

    郑  惠    省地方税务局党组成员、总会计师

    寇  勇    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周建民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巡视员

郑汉龙    长沙海关副关长

    李继文    省武警总队政治部副主任

委    员:

    邓资益    团省委权益部部长、省未保办专职副主任

文海鹃    省委政法委综治工作室副主任

    曾得志    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副主任

    朱和平    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副主任

    邓远良    省公安厅政治部教育训练处副处长

    何威灿    省司法厅政治部教育培训处处长

    陈朝阳    省财政厅行政政法处副处长

    阳  光    省国家税务局教育处副处长

    刘首凡    省地方税务局政工处处长

    韦  翔    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人事教育处处长

    刘海华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李  莉    长沙海关团委书记

    鲁殿华    省武警总队政治部组织处干事

办公室主任:

    邓资益(兼)

             

            

附件2:

第六届“湖南省杰出(优秀)青年卫士”

推荐名额分配表

长沙

7

娄底

5

衡阳

7

湘西

3

株洲

7

省综治办

3

湘潭

6

省法院

4

邵阳

6

省检察院

4

岳阳

6

省财政厅

3

常德

6

省国税局

3

张家界

3

省地税局

3

益阳

4

省工商局

3

郴州

5

省质监局

3

永州

5

长沙海关

2

怀化

5

省武警总队

3

省公安厅(省消防总队2名)

10

省司法厅

10

  附件3:

第六届“湖南省杰出(优秀)青年卫士”推荐表

姓   名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工作单位及职务

 

文化程度

 

电话

 

通讯地址

 

邮编

 

 

何时

何地

受过

何种

奖励

 

工作单位意见

                          签   章

年   月   日

市州主管部门意见

签   章     

年   月   日

签   章     

年   月   日

省主管部门意见

签   章     

年   月   日

组委会意见

 

 

 

 

 

 

 

 

 

 

 

           注:1.此表可复制,一式三份上报;

                   2.地方推荐的青年卫士候选人,不签署省级主管部门意见。



                   主题词:评选  第六届  青年卫士  通知                     

                                                                               共青团湖南省委办公室                     2009年5月25日印发

(共印20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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