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各市州委青农部: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我与祖国共奋进”形势政策教育活动的通知》(中青办发〔2011〕8号)部署,现就我省共青团农村战线组织开展好“我与祖国共奋进”形势政策教育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形势政策教育活动组织工作。深刻认识开展“我与祖国共奋进”形势政策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以开展全省第十三届乡村青年文化节活动为契机,集中组织开展宣讲活动,引导广大农村青年坚定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踊跃投身“十二五”建设的伟大实践。每个市州确定2个县(市)分别组织开展一场以上的宣讲活动,并于3月14日17:00前将开展活动的县(市)名单报我部。
二、努力营造良好的环境和氛围。根据活动宣讲提纲(详见中青办发〔2011〕8号),广泛动员农村青年积极参与,并借助各类媒体加强宣传,让更多青年了解宣讲内容,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团省委农村青年工作部将向团中央及时反映各地活动开展情况、各地活动中好的做法和经验。请各团市州委农村青年工作部认真整理好活动图片、视频和总结,于4月30日前统一报送团省委农村青年工作部。
三、及时报告活动开展情况。建立“我与祖国共奋进”形势政策教育活动工作台账,从3月14日起实行活动“周报告”制度。请各市州青农部如实填写《“我与祖国共奋进”形势政策教育活动周报表》和《“我与祖国共奋进”形势政策教育活动登记表》,于每周四上午12点前通过电子邮件或QQ报送至团省委农村青年工作部(联系人:尹宏,电话:0731-88776712,电子邮箱:hntswqnb@163.com )。
附件:1.“我与祖国共奋进”形势政策教育活动周报表
2.“我与祖国共奋进”形势政策教育活动登记表
团省委农村青年工作部
2011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