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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1年心理健康辅导员培训工作的通知

来源:团市委 发布时间:2011-05-27 17:01:39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区县(市)团委、教育局、少工委,德山开发区团工委、宣教局,西湖、西洞庭管理区团委、教育局,市直各中等职业学校、各中小学校:

根据《关于做好心理健康辅导员队伍建设工作的通知》(常团联〔2010〕12号)文件要求,团市委、市教育局、市少工委现将做好2011年心理健康辅导员培训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市各中等职业学校、各级中小学的团干部、少先队辅导员、心理健康辅导老师及班主任或校外辅导员等(已获得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的教师不必参加)。

  二、培训内容

  1、基础理论:人类心理基础、心理发展、社会心理、心理健康、心理健康辅导、中小学校心理健康个体辅导、中小学校学生心理健康团体训练。

  2、方法与应用:自我类问题辅导、学习类问题辅导、情绪类问题辅导、人际类问题辅导、行为类问题辅导、成长类问题辅导。

  3、中小学生常见心理问题与个案辅导策略。

  三、培训方式

  1、培训课时及费用

  全部课程培训及考试方式均以课堂教学模式开展,每期80人左右,培训课时共约80课时,其中授课50课时,自习及课外练习30课时。

  培训费用由财政拨款,不向学员收取。学员可参加全国鉴定考核(考核认证费280元,教材费102元),凭合格证书由所在学校报销差旅误餐费、考证费等。考核通过者,由共青团系统心理健康辅导员认证考核管理办公室和心理卫生协会联合颁发《心理健康辅导员资格证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颁发《心理健康辅导员职业培训证书》,同时认定本学年度继续教育学时。

  团市委、市教育局鼓励、支持对已经取得心理健康辅导员资格的教师继续深入学习参加国家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培训,争取通过国家鉴定,获取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

  2、培训时间、地点

  6月上旬(6月7日mdash;12日)和9月下旬各举办一期培训班,每期6-7天左右。

  培训地点:常德市12355心理咨询师职业培训学校(市老干部活动中心内)。

  四、有关要求

  1、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从教学管理的特点出发,充分认识心理健康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做好参加培训人员的督促、组织工作,做到不漏学校,按期参加。

    2、培训考核后,要求每个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校的专兼职团干部、少先队辅导员持有心理健康辅导员证书,并以此作为考察学校心理健康教育质量和水平的重要内容。

  3、各区县(市)团委、教育局要共同制定今年本地心理健康辅导员参训方案,分期分批选送组织团队、德育工作者参加培训。6月2日上午12点前将参加首批培训的人员回执及报名登记表、参训方案上报团市委学校部(联系人:何佩霓联系电话:7786235 邮箱:cd191954@126.com)和市教育局团工委(联系人:李雅苹联系电话:7723029)。

  共青团常德市委

  常德市教育局

  常德市少先队工作委员会

               2010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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