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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缴2011年度团费的通知

来源:团市委 发布时间:2011-12-15 15:33:42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区县(市)团委,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和西湖、西洞庭管理区团委(工委),市直各大中专院校团委,市直和中央、省驻常有关单位团组织:

  及时、足额缴纳团费是每个团员应尽的义务,是体现团员组织观念、保持团员与组织经常联系的重要途径,也是衡量团的基层组织建设状况的重要标准。为切实做好2011年度团费收缴工作,确保足额、按期上缴团费,现将应上缴团费明细表下发给你们,请各地、各单位进一步提高认识,采取有效措施,于2012年1月10日前将本年度应缴团费交至团市委组织部。团费收缴情况将作为年度考核各项评比的重要依据,实行一票否决。

  

    联系人:许文丹联系电话:7786175

  

共青团常德市委

  2011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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