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团委,经开区、柳叶湖和西湖、西洞庭团(工)委,市直各单位团组织,市青年职工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根据常青工委字[2013]1号文件部署要求,截至4月上旬,各地、各行业的自查、复核工作已基本结束,市青工工委决定于4月中下旬对市级及以上的青年文明号进行交叉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3年4月15日mdash;4月19日
二、检查对象
全市2004年以来命名的市级及以上的青年文明号集体
三、工作步骤
1、前期准备(4月7日mdash;4月12日)。由市青工工委办公室制定检查方案,落实检查人员,确定检查对象,下发通知,就检查工作进行全面部署,督促各地和行业做好迎检准备。
2、实地检查(4月15日mdash;4月19日)。各检查组人员下到基层抽样检查,通过座谈、察看、个别访谈、听取群众意见等形式,对被检查对象作出综合评价。
3、总结反馈(4月30日前)。由市青工工委办公室召开检查工作总结会议,听取各检查组汇报,评议各地各行业青年文明号工作并反馈意见,确定整改单位和清理单位,形成全市性的整改意见,并在新闻媒体上公布检查结果。
四、检查办法
全市成立4个检查组,每组检查三个区县(市)(分组
见附件1),按照属地为主、条块结合的原则进行交叉检查。迎检工作由各地团委按本通知要求组织,涉及到行业管理的单位,由各地团委与行业主管单位共同协调通知安排。具体检查方式如下:
(一)抽样。市青工工委办公室在组织人员下基层检查前,按每个区县(市)“3+2+1”的模式,随机抽样确定抽查单位。即每个区县(市)检查6个单位,具体构成为:从历年来本地团委推评的青年文明号中抽取3个单位,从历年来本地有关行业推荐的青年文明号中抽取3个单位。其中5家为必检单位,提前3天告知区县(市),1家单位为检查组暗访。
(二)听取汇报。检查组在每个区县(市)听取区县(市)团委青年文明号复查情况的全面汇报(提供1500字左右的文字材料,主要包括总体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创建先进典型事例、工作建议和打算等),并就自查和复核工作情况交换意见。
(三)察看评分。检查组下到被检查单位,通过听取汇报、实地察看、查阅文件资料、征求群众意见等多种形式,对照评分表逐项进行检查,形成基本意见。根据市青工工委办公室制定的《常德市青年文明号管理办法》(修订稿)、《常德市青年文明号考核评分表》(见附件2),主要检查内容为:①是否成立了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并有一名党政领导担任组长;②是否在工作场合醒目位置悬挂青年文明号牌匾,并向服务对象发放服务卡、告示青年文明号服务承诺和监督电话;③是否建立包括创建、考核、激励和监督管理等比较完善的工作机制;④团组织是否健全,是否结合青年文明号创建,扎实开展了“贯彻落实十八大,青年文明号在行动”主题活动等一系列切实有效的创建活动;⑤是否员工精神面貌良好并提供文明优质服务,有无被群众投诉或有违法违章的现象发生。对被检查对象实行一票否决制及评分制,具体办法如下:
1、一票否决制。凡符合一票否决栏中内容的任一项,由市青工工委撤销其青年文明号称号,摘除其青年文明号牌匾;如果已经被命名为全国、省级青年文明号的,将由市青工工委报请全国、省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一并撤销荣誉。
2、评分制。对青年文明号集体的创建工作从基础工作、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人才效益四个方面进行考核,考核总分为100分。考核结果分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考核总分在80分以上的为合格;总分在60-79分的为基本合格,责令限期整改;6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取消称号。对整改期满仍未达标的,将撤销其青年文明号称号。
(四)交换意见。检查组在检查完一个区县(市)后,与当地团委及相关主管部门交换意见,初步确定被检查单位的考核等次,并提出整改意见。
五、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开展青年文明号交叉检查工作是今年我市纪念青年文明号20周年主题系列活动的重要内容,对于我市青年文明号活动摸清家底、发现问题、明确发展方向具有重要意义。希望各地、各行业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检查工作的部署,全面部署做好迎检工作。此次检查结果将与各地、各行业申报市级、省级、国家级青年文明号评选直接挂钩。对于自查不严、组织不力、弄虚作假的区县(市)和行业,市青工工委将通报批评。
2、精心组织。各地、各行业要按照本通知要求,明确专人协助检查组做好检查期间的交通联络安排,不得随意变更被检查对象。检查组下基层期间,严格遵守市委“十项规定”要求,严禁接受检查对象的宴请和馈赠,请各地给予理解和配合。
3、积极整改。各地、各行业要以本次检查为新的契机,总结成绩,发现不足,推动本地、本行业青年文明号活动质量的提高,树立一批新的青年文明号典型。要坚决杜绝青年文明号评选过程中的索、拿、卡、要等不正之风,树立青年文明号更加良好的社会形象。
检查期间,团市委宣传部接受各类举报,联系方式是:
7786365 电子邮箱:cdgqtxcb@163.com
附1:检查组成员及分组安排
附2:常德市青年文明号考核评分表
常德市青年职工工作委员会
2013年4月7日
附1:
检查组成员及分组安排
一、成员名单
杨明团市委宣传部部长 1组组长
王钟可团市委宣传部副科级干部 2组组长
王政澧县团县委副书记 3组组长
江俊华市电业局团委书记 4组组长
李晓峰西洞庭管理区团委书记
张婕(女)市工商局团工委副书记
马佰恒中石油常德分公司团委副书记
姚艳琴(女)市移动公司团委副书记
周春(女)市自来水公司团委书记
刘婷(女)常德卷烟厂团委干事
刘云松团市委青少年活动中心干部
高娉(女)市青企协专职秘书
二、分组安排
第一组成员:杨明 李晓峰 姚艳琴
检查范围:市直武陵汉寿
第二组成员:王钟可张婕刘婷
检查范围:澧县津市安乡
第三组成员:王政 马佰恒 高娉
检查范围:桃源鼎城西洞庭西湖
第四组成员:江俊华 周春 刘云松
检查范围:临澧 石门 经开区 柳叶湖
附2:
常德市“青年文明号”考核评分表
被考核单位:考核时间:考核负责人:总分:
项目 |
内容 |
考核标准 |
分值 |
扣分标准 |
得分 |
一 票 否 决 |
工作实绩 |
严重失职、重大事故、成绩下降,群众反映一般,表现平平 |
|||
舆论监督 |
被舆论曝光,经查属实 |
||||
队伍建设 |
出现违法、违纪现象 |
||||
创建态度 |
申报时弄虚作假,骗取荣誉 |
||||
主题活动 |
未按要求组织开展主题活动(常青工委[2013]1号),考核不合格 |
||||
基 础 工 作 (55分) |
创建班子 |
成立创建活动领导机构,分管领导负责,党政关心,分工明确 |
5分 |
无领导机构扣3分;领导分工不明确,无专人负责扣2分,扣完为止 |
|
创建措施 |
创建活动有计划、有落实、有总结、有记录,形成良好的运作机制 |
5分 |
无总结、无计划各扣3分,扣完为止 |
||
建立青年文明号档案、相关文件、资料齐全 |
5分 |
无档案扣5分,资料不全扣3分 |
|||
积极推行“青年文明服务卡”实行承诺制度,便民服务有创意,效果好 |
5分 |
窗口行业无“服务卡”扣5分;无便民服务设施扣1mdash;5分 |
|||
建立奖励机制,不断提高员工业务水平 |
5分 |
无奖励机制扣3分 |
|||
创建环境 |
岗位工作环境整洁卫生,工作用品摆放整齐,成员着装精神,整齐,团员佩戴团徽 |
5分 |
不卫生扣1mdash;5分;摆放无序扣1mdash;3分;着装不整扣3分;未佩团徽1人扣1分 |
||
相关创建规范、考核栏张挂于醒目位置 |
10分 |
未悬挂扣5分;悬挂位置不醒目扣3分 |
|||
在醒目处公布查询及投诉电话,设有意见箱(簿),接受社会监督 |
5分 |
未设投诉电话扣5分,无意见箱扣3分 |
|||
岗位人员责任心强,使用文明用语,热情服务 |
5分 |
服务不热情扣1mdash;5分 |
|||
团建活动 |
团组织健全,能充分发挥组织作用,围绕中心工作开展活动有成效 |
5分 |
团组织未设或不健全扣5分;未开展活动扣3分 |
||
社 会 效 益 (15分) |
工作效果 |
岗位人员遵守职业道德,服务满意;工作及成效得到本单位党政领导充分肯定,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 |
5分 |
服务不满意,扣1mdash;5分 |
|
社会活动 |
开展青年志愿者、希望工程、社区服务等公益活动,社会信誉及社会形象良好 |
5分 |
未开展相关活动扣5分 |
||
传媒荣誉 |
集体或个人荣获市级以上荣誉;集体或个人事迹被市级以上新闻媒体报道;有关论文、经验总结、调查报告在市级以上报刊、杂志发表 |
5分 |
无相关事迹扣5分 |
||
经 济 效 益 (10分) |
工作业绩 |
在生产、经营、管理、服务中取得突出成绩 |
5分 |
无突出成绩扣1mdash;5分 |
|
安全生产 |
连续三年无重大责任事故,质量差错 |
有重大责任事故或质量差错扣5分 |
|||
工作进度 |
超额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均高于本地区、本单位同类实体或岗位 |
5分 |
未完成任务扣5分 |
||
人 才 效 益 (20分) |
号长垂范 |
领头人政治性强,业务精通,能够以身作则率先垂范 |
5分 |
作风不良扣2mdash;5分 |
|
青年争先 |
业务考核,合格率100%,良好率70%以上,岗位达标85%以上 |
5分 |
每降低1%扣1分,扣完为止 |
||
有1名以上团员青年被推荐入党或列为发展对象,或被提拔到中层以上职位重用 |
5分 |
无突出个人扣1mdash;5分 |
|||
职业技能 |
定期进行技能培训,培训率达100%;在本单位、本行业技术比武中取得好成绩,一人以上被评为劳模、先进工作者或岗位能手 |
5分 |
未培训,扣5分;无突出个人扣1mdash;5分 |
注:按此方案,60分以下为不合格;60mdash;79分为基本合格;80分以上为合格。对60
分以下的取消称号;60mdash;79分的“青年文明号”要求限期整顿(10天),整改期间暂停挂“青年文明号”牌匾,整改后仍不合格的撤消“青年文明号”牌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