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团组函(2013)17 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团内信息数据统计和
2013年度团费收缴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市)团委,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和西湖、西洞庭管理区团委(工委),市直各大中专院校团委,市直和中央、省驻常有关单位团组织:
团内统计和团费收缴工作是增强团员意识和组织观念,加强共青团组织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是各级共青团组织加强团员队伍管理的重要手段,也是衡量团的组织建设状况的重要标准。为进一步做好团内信息数据统计和2013年度团费收缴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团内信息数据统计工作
根据《共青团湖南省委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度团内信息数据统计和团费收缴工作的通知》要求,请各单位认真做好团的信息采集统计工作,于2013年12月20日前将汇总表和2013年共青团基本信息采集数据上报团市委组织部。联系人:云华,电子邮箱:cdtswzzb@163.com,联系电话:0736-7786175。
1、要准确录入三类信息。一是各级各类专兼职团干部信息,包括乡镇、街道团的组织格局创新工作中选配的兼职团干部;二是以学生团员为主的2013年以来新发展团员信息;三是在非公企业、新社会组织中新建立团组织信息。
2、要确保全面录入。一是市、区县(市)、乡(镇、街道)三级组织必须健全,建有团组织的村(社区)也要填报。二是县及县以上团的领导机关直属的企业、机关、学校、科研院所、社会组织等团组织,乡镇、街道团委直属团组织要全部纳入统计体系,特别要做好在乡镇实体化“大团委”建设中新建和调整的乡镇直属团组织统计工作,同时避免重复统计。三是所有团组织的最基层组织应为团支部。
3、要区分统计范围。系统团委所属各级团组织,纳入本系统统计范围,其属地团组织不再统计,但属地团组织要列出不再统计的系统单位或集体名单。
4、要保持数据一致。各地学生团员数量要与教育部门学生团员统计结果基本一致。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的团组织、团员数量要与近年来各地上报数据基本一致。团组织、团员和团干部的有关数据与2012年底团统数据相比应变化合理,如果差距较大,需书面说明原因。对于统计过程中发现的共青团基本信息采集系统数据库中错统、漏统问题,应及时更正和补充。
二、2013年度团费收缴工作
团费收缴是团的各级组织加强团员管理的重要措施,其工作质量也是衡量一级团组织的组织建设状况和检验团组织凝聚力、战斗力的重要指标。请各地、各单位进一步提高认识,采取有效措施,于2013年12月6日之前将本年度应缴团费上交团市委组织部,凡2013年12月6日以后上缴的,均视为延时交纳。今年各地、各单位上缴团市委团费标准与去年一致。团费收缴情况将作为年度考核各项评比的重要依据,实行一票否决。请汇款单位同时把银行汇款单据复印件传真到团市委办公室,并凭汇款单据原始件来团市委换取团费上缴收据。
联系人:何佩霓
联系电话:7786175
传真号码:7786376
账号:6227003000010182079
开户行:建设银行常德支行
附件:2013年共青团有关信息统计(汇总)表
共青团常德市委
2013 年11月14日
附件:
2013年共青团有关信息统计(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填报人: 联系方式:
领域 内容 | 公办学校 | 民办学校 | 国有企业 | 非公企业 | 机关事 业单位 | 社会组织 | 农 村 | 城市社区 | 总 数 | |
基层团组织情况 | 基层团委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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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团工委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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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总支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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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支部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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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员队伍情况 | 团员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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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干部队伍情况 | 专职团干部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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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职团干部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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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
1、基层团组织是指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组织和其他基层单位的团组织,含乡镇团委。
2、机关事业单位团组织、团干部含乡镇、街道团组织、团干部。
3、农村团员不含学生团员、企业团员、外出务工团员。
4、企业团员含外来务工团员。
5、专职团干部是指专门从事共青团工作,不兼任其他工作的人员;兼职团干部指既从事共青团工作,又兼任其他工作的人员。
6、所填数据截止到2013年 12月 21日。